延期與取消規定
【延期訂房】
延期訂房應於14日前提出 ,14日內視為取消訂房
✅延期保留期間為半年並以1次為限
✅經變更後如又因個人因素欲取消訂房者,本民宿將無條件🚫取消您的住宿訂房,訂金則不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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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取消訂房,退款規定如下】
當日, 扣訂金100%
前1日, 扣訂金 80%
前2~3日,扣訂金 70%
前4~6日, 扣訂金 60%
前7~9日, 扣訂金 50%
前10~13日, 扣訂金 30%
前14日以上, 扣訂金0%
✅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100%
✅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,滯留本民宿期間之住宿以六折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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